学生日常行为规范
学生日常行为规范
一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保守国家机密。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,在关键时刻,敢于挺身而出,见义勇为。在涉外活动中,既要讲究礼貌,又要表现应有的民族气节。
二、爱护公共财物,保护公共设施。不随意移动和损害公共设施,不攀折花草树木、践踏草坪,不在桌椅、门窗等处涂写、刻画,不得污损墙壁;敢于同破坏、偷窃公共财物的人作斗争。
三、讲究社会公德,维护公共秩序。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,不扰乱秩序。在公共场所不准打闹、起哄、打口哨,大声喧哗;不得妨碍他人工作、学习和休息。
四、尊敬师长,讲究礼貌。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,如在教室有教师、领导和客人来到时,应自行起立。因事须进办公室,要先敲门,室内无人或未经许可不得入内;讲话要注意场合,提倡礼貌用语,尊重他人。
五、注重仪表,服饰整洁。着装要文明得体,禁止穿短裤、超短裙、背心、拖鞋等进入教室、办公室及图书馆等公共场所。男生不留长发,女同学不浓妆艳抹,不涂指甲,不戴戒指、耳环、项链等。
六、男女学生交往,要举止得体。在校园内公共场所禁止男女学生勾肩搭背、依偎搂抱、接吻等。
七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保持环境卫生。不得随地吐痰,不乱扔杂物,不乱倒垃圾,不向窗外、走廊泼水;认真参加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清扫工作,按时起床叠被,整理内务。
八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。爱惜粮食、节约水电、衣食俭朴,合理使用奖学金和困难补助费。
九、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。自觉关心集体荣誉,维护集体利益,积极参加院、系、班组织的各项活动。同学之间互相学习,互相尊重,互相帮助。
十、禁止在寝室、教室、图书馆、实验室、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,禁止酗酒。




